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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劳动者——记第一次接待来访

emily_rcscb 发表于 2007-8-9 15:57:00

       接手劳权咨询这一块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接待面对面的来访,对我来说还是一件很陌生的事情。一个周三的下午,一对夫妇拿着一张很久之前的人才市场报来到办公室,寻求法律咨询服务。当他们得知接待室已经取消的时候,脸上露出了失望的神色。领导当即让我记下他们的困惑,能解答的,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予以解答;不能解答的,事后请教专家,再致电告知他们。

      渴望得到帮助的是妻子。这是一个年约40的中年女性。她告诉我,她在一家韩国公司已经工作整整10年了,10年的车间劳作,让她落下了严重的颈椎病,已经不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于是从去年起,她就病假在家休息。去年7月是她在这家韩国公司工作满10年的日子,合同期满的前一天,公司通知她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关系终止。但由于她尚在医疗期内,按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必须顺延到医疗期满才能终止。

      “明天就是医疗期满的日子了,公司已经通知我去办退工手续了。我40多岁了,一身的病,以后怎么活啊……”她一脸愁苦,双眼发红。她的丈夫在一旁默默揽住她叹气。

     她向我提出三个问题:第一,在她工作满10年的时候,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她是否有权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需不需要付给她经济补偿?第三,她因为工作而落下一身病,是否可以视作职业病处理,享受相关待遇?

      这几个问题并不难回答:

      第一,根据现行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劳动者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双方均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这名女士工作已10年,当然有权提出,但公司赶在她工作满10年之时提出不再续签合同,用心明显得不能再明显:就是为了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同样是根据现行法律,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即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第三,法律意义上的“职业病”和我们平时口头所说的“职业病”截然不同。平时我们会说自己腰不好、颈椎不好,是职业病,是工作累的。但劳动法定义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由此看来,她的病并不属于此列,因此不能享受相关待遇。

      解答完毕,她的脸色愈发灰暗。像想起了什么,她拿出一张服务期协议,上面写着,LG公司送她赴韩国接受技术培训3个月,约定服务期为5年,如果劳动者违约,支付违约金X万元,协议从2004年开始生效。这是一张很普通的服务期协议,我看来看去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服务期为5年,就是到2009年为止,现在才2007年,公司为什么就不履行协议了?”我告诉她,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从服务期的法律定义分析,它更多的是保护用人单位权益的,因此,一般而言,承担服务期义务的人应该是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且用人单位有意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的,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应与用人单位续签合同,否则劳动者将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希望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的,那么其就自动放弃了服务期的权利并且不得要求劳动者赔偿任何费用。

       听到这里,她激愤地大声说:“其实,公司送我们去韩国名义上是培训,其实是把我们当廉价劳动力使唤,我们每天站十几个小时,韩国人却在一边休息。在韩国的3个月,比在中国要苦10倍,而且什么技术也没有教给我们!”我无话可说,诚然,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我非常非常地同情她,但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协议已经作废,她不可能因为这件事为自己争取到任何权益。

      翻遍法律条文,我不得不承认,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条文,能够让这位女士继续上班,或者拿到经济补偿。她似乎也早有心理准备,只是反反复重复说着一句话:“我的青春和健康都给了单位,怎么说不要就不要我了呢?”    

      那一天,我心情很沉重。是的,从法律层面来说,用人单位做得滴水不漏,可以说没有任何过错。但就像这位女士说的,她的青春和健康都给了单位,现在年纪大了,一身的病,一分钱的补偿都拿不到,今后如何生存呢?我突然感到了法律的冰冷,也理解了劳动者的弱势。

      后来,有一则新闻说,那家韩国公司今年解雇了一大批工作满10年的员工,看来,有着和那位女士同样痛苦的人竟然这么多。再后来,《劳动合同法》颁布了,一看里面的条款,我真是太高兴了!《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劳动者只要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也要按工作年限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我想,如果《劳动合同法》现在就开始施行,那位女士的问题不就得到解决了吗?想到这里,我不禁为她惋惜,就差那么一点,没有赶上好时候!不管怎样,我祝福她身体健康,能够顺利找到下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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